一、基金公司主動清盤。 條件:基金規模不達標。
一、基金公司主動清盤。
條件:基金規模不達標。
當基金公司發行基金規模不達標時,會發起主動清盤的操作。比如新發行的基金,由于規模不達標,那么本次募集就失敗了。這時候基金公司會通過清盤來歸還已經成功購買基金份額的投資人本金。
二、保本基金和理財基金。
條件:基金到了封閉期。
有基金在發行時是有封閉期的,在封閉期到期以后不會再進行續買操作,這時候就需要基金公司根據合同到期,清盤后將投資人本次投資的本金與預期收益返還。
三、基金被動出現清盤。
條件:基金凈資產連續60天低于5000萬元,或者基金持有人低于200人。
這種條件是新老基金均適用的,由于要保障投資人的合法權益,如果基金凈資產一直下跌,或者是持有人數大幅度減少,這時候清盤就是一種止損的表現了。
大家要注意基金清盤的情況非常嚴重,如果說不幸買入一只清盤的基金,那么結果只會是越虧越多。我們要做的就是盡量選擇資產規模大的基金,時刻關注基金的變化,一旦出現虧損的情況,即使抽身撤離,這樣即使有損失也不會太嚴重。
【拓展資料】
基金清盤是指基金資產全部變現,將所得資金分給持有人。清盤時刻由基金設立時的基金契約規定,持有人大會可修改基金契約,決定基金清盤時間。
國外一般規定,基金的清盤需得到主管機關的許可或須向其備案,如英國規定,開放式基金清盤后,即停止股份的發行、出售、贖回和注銷,股份轉讓不再登記,股東登記的變更沒有董事的批準不得進行。除為了清盤的利益外,基金業務不再進行。基金管理人需公布清盤開始的通知,并書面通知股東已開始清盤。
基金合并或中止的原因如果是由于經濟和政治局勢的變化影響,就必須得到相關基金股東的事先核準。核準是在適當方式召開的同類別股東會議上作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