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銀行的面函是指在信用證業務中,通知行在通知信用證及其修改時,向受益人傳遞信用證或其修改正本時所附帶的,有通知行批注和加蓋公章的書面文件。
銀行面函和不符點沒有一定聯系。
一般受益人把單據交給交單行。交單行會制作一張該行的面函連同受益人提交的單據一起寄到開證行。一般來說,交單行的銀行面函不會表提不符點。
拓展資料:
什么是信用證?
信用證,是指銀行根據進口人(買方)的請求,開給出口人(賣方)的一種保證承擔支付貨款責任的書面憑證。在信用證內,銀行授權出口人在符合信用證所規定的條件下,以該行或其指定的銀行為付款人,開具不得超過規定金額的匯票,并按規定隨附裝運單據,按期在指定地點收取貨物。
信用證支付的一般程序是:
(1)進出口雙方當事人應在買賣合同中,明確規定采用信用證方式付款。
(2)進口人向其所在地銀行提出開證申請,填具開證申請書,并交納一定的開證押金或提供其它保證,請銀行(開證銀行)向出口人開出信用證。
(3)開證銀行按申請書的內容開立以出口人為受益人的信用證,并通過其在出口人所在地的代理行或往來行(統稱通知行)把信用證通知出口人。
(4)出口人在發運貨物,取得信用證所要求的裝運單據后,按信用證規定向其所在地行(可以是通知行、也可以是其它銀行)議付貨款。
(5)議付行議付貨款后即在信用證背面注明議付金額。
信用證方式有哪些特點?
一是信用證是一項自足文件(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信用證不依附于買賣合同,銀行在審單時強調的是信用證與基礎貿易相分離的書面形式上的認證;
二是信用證方式是純單據業務(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信用證是憑單付款,不以貨物為準。只要單據相符,開證行就應無條件付款;
三是開證銀行負首要付款責任(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信用證是一種銀行信用,它是銀行的一種擔保文件,開證銀行對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