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的干股比例一般不要超過多少
一、干股比例
1、干股有沒有比例的限制。“干股”是指股東不必實際出資就能占有公司一定比例股份份額的股份。中國法律規定:股東應當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應當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因此,中國不存在所謂的“干股”。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公司新增資本時,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但是,全體股東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或者不按照出資比例優先認繳出資的除外。”
3、干股有多種表現形式,舉其要者,大致包括以下幾種:
(1)權力干股,公司或者股東無償送給掌握某種公共權力的人股份;
(2)管理干股,公司或者股東無償送給公司管理者股份;
(3)技術干股,公司或者股東無償送給公司技術骨干或某種技術訣竅掌握者股份;
(4)信息干股,公司或者股東無償送給為公司提供經營信息的人股份;
(5)員工干股,公司無償送給公司員工的股份;
(6)親友干股,公司股東無償送給其親友的股份。
二、拓展資料
人們熱議的“干股”在歷史上早就出現過。這就是晉商的身股制度。
晉商的身股制度,又稱頂身股制度,是晉商票號中一種特有的組織管理及利潤分紅制度。它產生的確切年代已不可考,但在明末清初己經廣為流行。晉商的身股制度直到1949年全國解放后才逐漸消失,至少大約經歷了300多年的歷史。身股制度在晉商的商業實踐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對于掌柜等經營者具有極強的激勵與約束作用,同時也使財東獲得極高的收益。
根據史料,晉商票號中的利潤分配一般由大致三種“股份”參與,即銀股、身股和財神股。
銀股指財東(出資人)在立合約時的股資。如資本2 0萬兩,每萬兩為1股,則銀股共為2 0股。身股則是票號中的掌柜(經理)以及資歷深又有功勞的伙友(職員)的報酬,也以“股”的形式分配。身股并無真正的出資,但在利潤分配上卻同銀股享有一樣的權利。在有些票號,經理或其他職員去世后,每逢賬期,已故的經理或有功人員仍然按照生前所擁有的身股參加1至3個賬期的分紅,這時的身股又可被稱為“故股”或“協賬”。
身股的分配依伙友的資歷不同而不同。一般而言,總號掌柜一般為1股,在與財東立合約時,就寫人合約內。其他伙友(職員)的身股則不在合同中列明,而是隨著票號的經營發展而逐漸分配給適當的伙友。因此,隨著時間的推移,身股的數量會漸次增多,甚至最終會多于銀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