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并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取得索取款項憑證的當天
《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是指納稅人應稅行為發生過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項。取得索取款項憑證的當天為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當天,未簽訂書面合同或書面合同為確定付款日期的,為應稅行為完成的當天。
因此,工程完工后雖然沒有辦理決算,施工企業也要根據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和金額或者已經提供的勞務金額計算繳納營業稅,待工程決算后再按差額進行營業稅的退補。
企業所得稅的計算應按照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的規定,在資產負債表日,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應當根據完工百分百法確認合同收入和合同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