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港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浙江省直轄、溫州市代管的一個縣級市,鰲江流域中心城市,在溫州市區以南70公里左右,位于鰲江入海口南側,東瀕東海,西接橫陽支江,與北岸的平陽縣鰲江鎮隔江相望,為溫州市南部最大平原地帶。
龍港原為鰲江南岸的漁村,于1982年起開始建設港口,于1983年設鎮。1984年,當地政府以當年中央文件中“允許農民自理口糧到集鎮落戶”為依據,規定在當地購地建房、經商辦企業的農民可以落戶當地,并向農民開放土地有償使用權。隨后,大量農民自費來到鎮上經商投資落戶,引起《人民日報》等媒體關注。國務委員王芳也為龍港題寫“中國農民第一城”。先后獲得“中國印刷城”、“中國禮品城”、“中國臺掛歷集散中心”、“中國印刷材料交易中心”等稱號,在2018年的全國千強鎮中位列第17名。
龍港自1987年起就有設市的訴求。在龍港設市前,《第一財經》曾發文稱龍港鎮“可能是中國最大的鎮”。1996年,龍港曾被國家11個部委列為小城鎮綜合改革試點,實行縣級計劃單列,享受多數的縣級經濟權限,但下放到鎮的權力幾年后就被縣政府拿回。2014年12月,龍港鎮成為《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總體實施方案》兩個試點鎮之一,蒼南縣開始把財政、商務、統計等權限下放給龍港。2019年8月,經國務院批準,龍港改制成立縣級市,由浙江省直轄、溫州市代管。2019年9月,龍港市正式掛牌成立。
1981年蒼南縣成立后,縣政府開始謀劃在鰲江南岸成立物資集散中心,選址在龍江和沿江一帶。1982年2月3日,《浙南日報》報道蒼南各級部門及中國大陸城市建設專家殷體揚教授支持龍江和沿江一帶的選址,靈溪鎮居民擔憂縣城選址可能變化,自發舉行一系列抗爭活動,打傷中共溫州市委工作人員,蒼南縣內對于“經濟中心”“港口城鎮”的說法較為敏感,故而港區在當時未起名為鎮,其名稱被暫定為“沿江港區”。后因“沿江港區”會令人誤以為是沿著江的港區,而非專指的地名,而改名為“龍江港區”。
鰲江蜿蜒曲折,形似龍行,在龍港所處的江南片的民間多稱“青龍江”,簡稱“龍江”;1983年,龍江港區準備材料上報請求設鎮時,當地干部陳君亮取當地青龍江的傳說,提議定為“龍江鎮”,港區領導小組組長陳君球聽罷,取“龍江港區”中的“龍港”為名。1983年4月10日,龍江港區報請設鎮,當年10月12日獲準,成立龍港鎮。2019年8月30日,浙江省政府新聞辦發布消息,撤銷龍港鎮,成立縣級龍港市。
宋朝時,平陽縣在江岸修筑有堤塘。當時的堤塘從今日的下埠延伸到斜溪,最早是在南宋時修筑,元大德元年(1297年)因為海溢而毀壞,在大德九年(1305年)重修,在延祐五年(1318年)修畢后改稱護安堤,在明清多次修繕改稱為新堤,堤壩的修筑和維護促進了當地的農業發展。
龍港的位置本是水陸交通要道,在明清時期亦為軍事要地。洪武二年(1369年)平陽州改為平陽縣時,在鰲江口設立有巡檢司,清代則在鰲江兩岸設置有炮臺駐兵。元明清時,下埠已經是一處要塞。舊有江口城,最初設置于下埠,后移至渡頭。清順治十八年(1661年)因遷海令,要塞、村莊、渡驛皆被廢置。康熙九年(1670年)后,平安渡方才恢復,同治年間開辟安潮渡(今方巖渡)和新渡,始有人遷居于斯。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因地處海防前線,不興辦工業,當地農民以沿江灘涂和土地從事漁業,形成龍江和沿江兩鄉管轄的五個漁村,人口約6,500。當地人依靠打漁、種番薯等維持生計,僅依賴渡輪與外界聯系。
1981年,國務院《關于浙江省設立蒼南縣的批復》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平陽縣分為平陽、蒼南兩個縣的通知》使得蒼南縣獨立自平陽縣。分縣之前的平陽縣有160萬人口,其面積大于臨近的泰順、文成、瑞安之總和。1981年3月6日,原中共平陽縣委、平陽縣革命委員會向浙江省提交《關于要求分縣問題的報告》,其中指出分縣的原因:“平陽縣地大人多,行政領導力所不及,經濟落后,地區之間很不平衡,經濟結構復雜,山海之利不能得到發揮,民族語言結構不一,山區老區建設不快,群眾生活仍很困難。”報告上交后獲得國務院和浙江省批復,于1981年6月18日析原平陽縣的礬山鎮及宜山、錢庫、金鄉、靈溪、橋墩、礬山、馬站七區,新置蒼南縣。
1981年,平蒼分縣,劃鰲江而治。新成立的蒼南縣劃有七區,分屬三片,其中僅江南片三區較為發達,縣域內連普通的城鎮都很稀有,遑論經濟中心,縣域內的工廠僅有一些小酒廠,此外的國有企業、中小學、醫院等都被劃撥給平陽縣。分縣時,鰲江北岸、屬于平陽縣的鰲江鎮已經是一個成規模的城鎮,有3萬多人口、2.5平方千米的城區,而鰲江南岸則仍然是農村。蒼南的物資進出皆需要經由鰲江鎮的港口外運,就連江南片群眾的紅白喜事所使用的食品等都要去北岸的鰲江鎮采購。江南片每天有上萬群眾要渡江去北岸的鰲江鎮販賣農產品、手工品等以換取生活必需品。港口對經濟發展的作用得到彰顯,蒼南縣委、縣政府認為蒼南應該有自己的物資集散中心,以取代鰲江鎮的作用。1982年4月,蒼南縣成立縣城建設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同時決定在鰲江南岸建設港區以建成全縣的物資集散中心。
蒼南縣政府派出陳君球、于瑞祥、林家熙三人前往鰲江南岸的蕭江、鳳江、湖前、沿江、龍江進行考察以確定港區選址,雖然蕭江有城鎮基礎和市場依托,但最后因水淺江窄放棄選址于此,改為定于龍江、沿江一帶。溫州市亦調遣人員對選址進行協助,最后確認于鰲江鎮對面的沿江、龍江之間的下埠到方巖下一帶興建港區:這一帶有著廣闊的海灘和灘涂,不利于農耕但可以建城;與蕭江、鰲江、金鄉等城鎮相近,腹地廣闊;內河航運可通宜山、錢庫等地,又有104國道途徑;已經有一定漁業基礎,且臨近白沙、龍江的蔬菜基地。蒼南縣位于浙閩文化交界上,縣內的南港地區以閩南話為主,而江南地區以溫州話為主,兩地為爭奪縣城之歸屬產生過分歧,縣府一度因縣城選址等原因而留置平陽。自縣城落戶南港地區的靈溪鎮后,江南片群眾存有不滿的情緒,故選址在沿江、龍江也有均衡地域的考量。
方巖下本就處于來往鰲江的交通要道上,每日有超過萬人次經由方巖下的渡口前往鰲江鎮,因而有“方巖下,方巖下,只見人過往,不見人住下”的說法。城建專家殷體揚在實地考察后在溫州市建筑學會發言指出,沿江和鰲江日后可共成一個中小型城市。1982年2月3日,《浙南日報》報道蒼南各級部門及城建專家殷體揚教授支持龍江和沿江一帶的選址,靈溪民眾因擔心縣城選址有變,在次日貼出《告靈溪人民書》,并且成立“捍衛國務院(81)63號文件指揮部”,發動捐款,組織游行,占領廣播站,通令罷工、罷課、罷市,在104國道攔截車輛、阻斷道路。2月12日,中共溫州市委派出百余名干部進駐靈溪,次日則有百余名民眾抬兩具棺木抗議。3月3日,溫州市委工作人員在靈溪被抗議民眾打傷,溫州市政府懲治肇事者后宣布縣城選址不變,13日縣政府遷址靈溪。由于當時蒼南縣內對于“經濟中心”“港口城鎮”的說法較為敏感,故而港區在當時未起名為鎮。1982年4月9日,溫州市批準成立蒼南縣龍江港區。
自1982年9月21日起,港區開始上交報告,申請建鎮。在1983年4月《人民日報》刊出《積極地開發和建設小城鎮》一文后,港區在4月10日再次向縣委縣政府提交報告,題為《關于在龍江港區設鎮的報告》,建議在港區設鎮。縣委同意港區起名“龍港鎮”設鎮,并上報溫州市政府。1983年8月10日,中共浙江省委書記王芳透過蒼南縣時任縣委書記胡萬里,向蒼南縣委在龍港的現場辦公會議傳達口信,稱:“要把港區建設好,蒼南縣的經濟中心就在這里!這不是以人們意志轉移的。”1983年10月1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復同意設立龍港鎮,為蒼南縣直轄鎮。1984年,劃沿江鄉方巖村、河底高村;龍江鄉金釵河村、江口村、下埠村組建龍港鎮。
1984年6月,蒼南縣撤區建鎮,實現以鎮轄鄉,龍港鎮轄白沙鄉、龍江鄉、沿江鄉、湖前鄉4鄉,時任蒼南縣錢庫區區委書記陳定模主動向上級提出要擔任龍港的首任鎮委書記,自帶7名干部和3000元來到龍港。當地政府以當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允許農民自理口糧到集鎮落戶”為依據,規定在當地購地建房、經商辦企業的農民可以落戶當地,并向農民開放土地有償使用權。隨后,龍港鎮組織30多人的農民進城宣傳隊,奔赴溫州多地進行宣傳。大量農民自費來到鎮上經商投資落戶:龍港鎮的“歡迎農民進城辦公室”在30天內就收到了5000多戶農民的申請,在1985年全鎮共有1萬多人參與興建3000多間樓房。當地的落戶政策在當年是中國大陸實行戶籍制度改革的首創之舉。
1985年1月,龍港開溫州市之先河,開始有償出讓土地,當年已經收取了1000多萬元的土地有償使用費,解決了城鎮建設“三通一平”(即水通、電通、路通、場地平整)的費用,為教育事業等提供了資金。同年10月10日,龍港被列入全國重點漁港。龍港鎮的發展,引起媒體關注,如《人民日報》在1985年發表《龍港鎮發動群眾集資建鎮》一文,文章的編者按“龍港鎮僅一年多就興旺起來,這種建設速度實在令人振奮”。1985年11月29日,時任國務院總理趙紫陽訪問龍港,接待的蒼南縣委副書記陳星和說“總理辛苦了!龍港是地圖上找不到的小地方”,而趙紫陽回應稱自己“慕名而來”。
1986年9月,溫州市被中共黨中央和國務院定為試驗區后,到溫州考察參觀者絡繹不絕,龍港的所有食堂及餐廳全天候運營都無法滿足需求,這股參觀熱潮直至11月才被國務院發文制止。自1985年1月2日《人民日報》首次報道后,香港《文匯報》、《歐洲時報》等國內外50多家媒體相繼對龍港鎮進行報道,并給予肯定,其中將龍港稱為“中國第一座農民城”、“浙江的深圳”、“一夜城”等。萬里、宋平、田紀云、李鐵映、陳慕華等黨和國家領導人相繼到訪,國務委員王芳也為龍港題寫“中國農民第一城”。
1989年,全鎮人口達4萬人。1990年,全國出現勞動力回流時,龍港鎮的遷入人口卻達到1.2萬人。1992年3月,龍港區被裁撤,沿江、龍江、白沙、海城四鄉并入龍港鎮。當年,龍港人口已經超過了12.4萬人,機械增長占92%。1994年4月9日,龍港鎮被納入浙江省小城鎮戶糧制度改革試點單位,開始全面實行農業戶口轉非農業戶口。同年,龍港鎮被列為溫州市經濟“綜合實力三十強鄉鎮”之首位。
當地的鎮級建制也制約了城市的發展:用地指標少導致企業難以獲得用地,因鎮領導無決定權而規劃難落地,財政收入無法自行支配等問題造成了城市發展的短板。自1990年代其,龍港就開始接受各類改革試點。龍港自1987年起就有設市的訴求,但始終不被允許,但也經歷了多次擴權的試點;在龍港設市前,《第一財經》曾發文稱龍港鎮“可能是中國最大的鎮”。
建鎮之初,龍港鎮曾經提出取得縣同等的審批權限,最終將縣企業局、工商局、公安局、計經委等八個部門的公章簡化為縣計經委一個章的審批要求,使得龍港鎮獲得極大自主權,得益于此,龍港鎮的經濟占全縣比重由1984年的1.4%上升到1990年的28%,但這一權限在1990年左右被收回。1995年,龍港曾被國家11個部委列為小城鎮綜合改革試點,實行縣級計劃單列,享受多數的縣級經濟權限,建立了浙江省第一個鎮級金庫,并在行政、財政、戶籍、工業、城鎮建設、教育體制等多方面先后嘗試改革,但下放到鎮的權力在2000年隨著改革到期后就被縣政府拿回。
1995年6月11日,龍港被定為全國小城鎮綜合改革試點,以改革對行政管理體制、財政管理體制等七個方面。1996年12月,龍港鎮展開戶籍改革,當地所有的農民轉為城鎮居民。1998年,龍港鎮成為浙江省首批村鎮建設現代化示范鎮試點,當年亦是全國經濟百強鎮前50,并且憑借14.52億元的印刷包裝業生產總值,成為中國大陸三大印刷基地之一。1999年9月2日,龍港鎮成為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可持續發展的中國小城鎮”項目試點之一。2000年,撤銷湖前鎮、平等鄉、江山鄉,所屬行政區域(除江山鄉后垟增、梁宅2村)并入龍港鎮。2009年,溫州市展開強鎮擴權的改革,將龍港鎮作為試點,給予更多土地使用、財政支配、行政審批、事務管理的權限,并且建立了綜合管理執法大隊、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等機構或部門。2011年,龍港鎮被浙江省列為首批小城市培育試點鎮,以探索政策改革。
2011年在溫州市新一輪鄉鎮合并中,舥艚鎮、蘆浦鎮、云巖鄉并入龍港鎮,調整后的龍港鎮下轄3個社區、25個居民區、171個行政村,新版圖達172.05平方公里。2012年5月,龍港鎮將12個辦事處調整為17個社區。2014年12月29日,龍港鎮獲批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成為全國第一批64個試點地區中僅有的兩個鎮級試點之一。2013年時,龍港鎮的財政收入已經達到18.8億元,超過全國140個縣級市,鎮區人口達到1.3萬人/平方公里,比肩北京、上海等城市中心區。2018年,轄區面積由最初的7.2平方公里已經增加到183.99平方公里,人口由最初的8000余人已經增長到37.87萬人,先后獲得“中國印刷城”、“中國禮品城”、“中國臺掛歷集散中心”、“中國印刷材料交易中心”等稱號,在2018年的全國千強鎮中位列第17名。2016年,龍港鎮將原有的17個社區整合為14個新型社區。
2014年12月,龍港鎮成為《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總體實施方案》兩個試點鎮之一,負責“鎮區人口10萬以上的建制鎮開展新型設市模式試點”的任務。針對試點工作,龍港鎮將蒼南縣派駐龍港部門與鎮內設機構及事業單位共41個機構合并為15個,將原有17個社區將整合為14個新型社區并建立“市管社區”的體制,并在2016年6月4日掛牌15個大部門進行管理。截至2016年6月,蒼南縣已經將1300多項縣級權力下放,涉及財政、商務、統計、民政、教育、農業等多個領域。同日,蒼南縣成立龍港設市籌備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推進龍港“鎮改市”(即特大鎮升格縣級市)籌備工作。國家發改委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調研組在2014年指出:“幾輪擴權一定程度上對龍港的發展起了推動作用,但不穩定的機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特大鎮發展自主權不足的問題。”2016年,民建中央在龍港鎮多次考察調研后指出,龍港鎮的財力占蒼南縣的50.3%,可用財力卻僅占11.6%,常住人口占36.7%,行政事業單位人員卻只占2.8%。
2019年,推動龍港設市被寫入浙江省、溫州市、蒼南縣、龍港鎮的《政府工作報告》。3月19日,蒼南縣政府在溫州市網絡問政平臺回復網友建議時指出:“龍港人口規模、區域經濟、城區資源環境基礎設施、區域基本公共服務等各項指標均達到設縣級市的要求,具備撤鎮設市條件。根據國家11部委文件和設立縣級市標準,溫州市政府已逐級申報撤鎮設市。”國家發改委在4月發布的《2019年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中指出要落實非縣級政府駐地特大鎮設市。8月16日,經國務院批準,國家民政部(民函〔2019〕83號)復函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撤銷蒼南縣龍港鎮,設立縣級龍港市,以原龍港鎮的行政區域為龍港市的行政區域,市政府駐地為鎮前路195號。龍港市由浙江省直轄,溫州市代管。8月3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在省人民大會堂舉行新聞發布會正式對外公開此信息。9月25日,龍港市正式掛牌成立。《每日經濟新聞》評論稱,中國大陸中小城市較少,增設已成趨勢,鎮改市的改革已經從龍港開始。《人民日報》指出,龍港鎮的撤鎮設市“不是簡單的行政區劃調整,而將為全國探索建立一套精簡高效創新的新型設市模式”。
現轄102個社區,不設立鄉鎮、街道,轄區面積183.99平方公里,區域內通104國道、228國道、沈海高速公路、甬莞高速、瑞平蒼高速、溫福鐵路、舥艚港、崇家岙港。
龍港位于浙江省溫州市南部,處于蒼南以北、平陽以南,北與平陽縣鰲江鎮隔鰲江相望,東臨東海,西接104國道、沈海高速公路、溫福鐵路。最初,為了設立蒼南縣的縣域經濟中心和港口,龍港被選址于鰲江南岸,合并方巖、江口、河底高、金釵河、下埠五個漁村而形成。隨后,龍港不斷發展,轄區面積由最初的7.2平方公里增加到2018年的183.99平方公里。
龍港市處于鰲江流域,境內地勢低平、河網密布,平原海拔僅3至5米,水網總長809.4公里。人工河道有由北向南的龍金運河全長26.4公里,平均寬度30.5米,由西向東的云舥河道全長約20公里。除鰲江外的自然河道有全長約15公里的龍舥河、全長約7.5公里的金舥河、全長約7.5公里的龍鳳河、全長約13公里的錢湖河、全長約5公里的錢望河。
龍港所地處的江南平原本是蒼南縣經濟較為發達的地區。龍江和沿江附近有著廣闊的海灘和灘涂,不利于農耕但可以建城;與蕭江、鰲江、金鄉等城鎮相近,腹地廣闊;內河航運可通宜山、錢庫等地,又有104國道途徑;已經有一定漁業基礎,且臨近白沙、龍江的蔬菜基地;方巖下一帶有著豐富的地下水資源。鰲江為浙江省八大水系之一,是中國大陸三條涌潮江之一,在浙江省內僅次于錢塘江。其江口位于龍港新美洲村附近的獅子口,呈對稱的喇叭口形,外口寬10公里,在5公里距離內縮窄為1公里。歷史上,鰲江河道曾經供3,000噸級輪船通行。1938年,為防止日本入侵而在獅子口置梅花樁,導致河道淤塞。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僅清理出200米寬的河道,只能供1,600噸級輪船使用。
龍港地處亞熱帶海洋季風氣候區。氣候溫暖,年平均溫度17.9攝氏度,最冷月1月平均7.9度,最熱月7-8月平均28.2度,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年平均降水量為1,509毫米;季風交替明顯,春夏多雨,秋冬少雨,冬季盛行偏北風,夏季盛行偏南風,7、8、9月有臺風影響,平均每年會受到4個臺風的影響;降水年際變化大,豐年可達2,662.3毫米,枯年則低至1,065.3毫米。
2019年8月30日,浙江省民政廳廳長王劍侯表示新成立的龍港市將不設立鄉鎮、街道。龍港在建市之初設立了9個片區黨工委管轄102個村級行政單位,但由于外界質疑有“類鄉鎮化”嫌疑,于2021年3月重新劃分為26個社區聯合黨委。截至2020年5月,龍港市轄102個社區:
龍港在1984年剛建鎮時,僅有三家小廠,當年產值只有233萬元。隨后,鎮政府公布優惠政策,鼓勵能人開發當地,促使周邊地區的能人涌入,到1985年底,全鎮的工業產值已經增加到2,671萬元,到1991年增加到31,517萬元。2021年龍港市生產總值達340.34億元,第一、二、三產業增加值分別為9.60億元、158.80億元、171.94億元,三次產業結構比為2.8 : 46.7 : 50.5;全年財政總收入30.37億元,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0.03億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32.28億元。
當地已經形成了城東工業園區、塑編工業園區、示范工業園區等產業集聚帶,其傳統工業產業包括標牌產業、塑料編織袋產業、再生腈綸紗產業、印刷包裝產業等,但附加值較高的印刷業在取代其余產業,傳統的家庭經濟逐步轉型為股份合作制經濟。龍港先后獲得“中國印刷城”、“中國禮品城”、“中國臺掛歷集散中心”、“中國印刷材料交易中心”等稱號,在2018年的全國千強鎮中位列第17名。早在1998年,龍港鎮就憑借14.52億元的印刷包裝業生產總值,成為中國大陸三大印刷基地之一。在2003年的《龍港鎮志》稱,龍港的包裝印刷業占中國大陸產業產值的20%,生產總值為35億元人民幣,其第一家印刷企業——龍港印刷廠創建于1985年,在90年代中后期當地的印刷行業開始不斷發展壯大。
龍港開創過不少行業的先例。龍港是“溫州炒房團”的發源地,其建鎮之初的政策即有炒賣房地產的意味;龍港是全國最早實行土地有償使用的地方,土地有償使用的辦法為當地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改善提供了資金。1987年4月25日,龍港鎮7戶農民集資31.3萬元,成立了浙江首家縣級以下城市信用社——龍湖信用社;1992年,龍港中心信用社成立,該社也成為浙江首家股份制農村信用社。1991年7月23日,龍港鎮的青年農民王鈞瑤向湖南民航總局承包飛機,后開通長沙至溫州的航線,該航線成為中國大陸第一條私人出資開辟的國內航空線路,后來王均瑤成立溫州天龍包機有限公司,日后又創建均瑤集團。
龍港的發展吸引了不少有關于城市化、人口遷移、市民社會等社會科學的研究。1984年,龍港官員陳定模依據當年中央文件中“允許農民自理口糧到集鎮落戶”的規定,允許在當地購地建房、經商辦企業的農民落戶當地,吸引了蒼南、平陽、文成、泰順等地的農民遷居此地,隨后鎮上從家庭作坊式的半手工制造業起步逐步拓展,逐步形成了一個繁華工業城市。1990年,全國出現勞動力回流時,龍港鎮的遷入人口卻達到1.2萬人。全鎮為新開灘涂,不占用耕地,不花費國家投資,完全由農民自己建設,到1992年人口已經超過了12.4萬人,機械增長占92%。如果只按照人口自然增長,到21世紀,當地人口也難以超過1.5萬。龍港的城市化和工業化交錯演進,形成了與眾不同的城市化途徑。
龍港所地處的江南平原本是蒼南縣經濟較為發達的地區。農業發展難以承載人口增長,形成了大量富裕勞動力未能轉向城市。龍港周邊的金鄉自1976年起即有農民開始私下進行農業生產的家庭承包制度,并且成為溫州掛戶經營模式的發源地之一,并且還是溫州市的標牌產業群落集聚地。1978年,龍港西面的湖前和蕭江等地農民利用傳統木織機制成塑料編制袋后,在當地形成了塑料編織袋產業群落。1979年,龍港南面的宜山農民通過技術革新造出了當地第一代再生腈綸紗,在當地形成了再生紡織業的產業集聚。錢庫鎮則形成了印刷包裝產業群落。 自此,溫州市在1980年代的十大專業市場有四個在龍港周邊。
隨著經濟發展,溫州地區已經出現不少萬元戶、十萬元戶,乃至百萬元戶,并且形成了大規模的修廟造墳運動,顯示出當地農民相當規模的財富積累。早在1981年時,龍港所處的江南片區的經濟總量即已經占到蒼南縣總體的60.3%,有著一大批萬元戶。盡管農村非農產業的空間集聚形成了一定的規模效益,但農村的信息溝通、運輸成本、生產服務配套和生活質量不如城鎮,加之長期的城鄉二元壁壘,增長了農民進城的愿望。龍港位于浙南閩北的水陸交通樞紐和物資集散中心:內河航運發達,可以溝通周邊鄉鎮;透過104國道等公路則可連接中國大陸各地;還有海港可溝通外界。1984年,龍港放開落戶政策后,吸引了周邊三省七縣的富裕農民進城,也帶來了相關的產業集聚。
龍港是“溫州炒房團”的發源地,其建設之初就帶有炒賣房地產的色彩。龍港的發展形成了全國第一輪的集體炒房行為,并在1996年達到頂峰,當年龍港站前路的一套落地房的單價已經近萬,而同期上海和杭州中心地帶的房價不過兩千元人民幣左右。在1996年之后,當地房價即遭遇了猛烈的下跌。龍港的發展與中國大陸早期發展鄉鎮經濟所提出的“離土不離鄉”政策相違背,其人口和產業呈現“離土又離鄉”的格局。由于龍港是因國家資金不足而由農民集資建成的,當地政府為建設亦做出種種承諾:盡管當時還不允許土地買賣,當地政府卻以“公共設施費”為名,出讓土地以供有償使用。雖然這一做法沒有正式土地使用證書,但卻使個人獲得了土地使用權,相當于政府與私人之間的契約。
不過,由于鄉鎮企業的發展也侵占了大量的耕地,而龍港鎮的土地利用較為集約化,反而節省了大量耕地占用:1984年以來,蒼南縣私人建房占用耕地的面積達到8,333畝,總建筑面積超過407萬平方米,平均每畝的建筑面積為488.48平方米,而同期龍港鎮的建房用地達到812.9畝,建筑面積達到181萬平方米,平均每畝建設面積2,235.5平方米。龍港透過房地產業獲得了城市發展的直接動力,成為全國最早實行土地有償使用的地方,到1992年地塊最高價格已經達到了1,500元/平米,出讓金額達到了5,800萬元,為當地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改善提供了資金。
龍港在建鎮后不久,其第三產業與就業人口即超過了第二產業和第一產業,是其建設初期吸納農村富余勞動力的主要產業,也推動了勞動密集型產業的發展。龍港的發展帶有遷出地農民原本產業的特色,其產業既有金鄉的標牌產業,也有湖前和蕭江的塑料編織袋產業,還有宜山的再生腈綸紗產業和錢庫的印刷包裝產業,形成了產業的交叉。經濟集聚形成的競爭壓力促使經濟轉型,家庭經濟逐步轉型為股份合作制經濟,到1991年,龍港最大的一百家成規模企業的產值已經占到當地規模工業產值的72%,并且其工業品已經進入海外市場。
當地產業集聚的交叉發展帶動了通訊光纜、制藥、儀器儀表等其它產業的發展。隨著資本積累,領先的企業不斷擴充設備、擴大規模,產業結構也向技術含量相對較高的印刷包裝行業及其它產業上進行轉移,呈現出民營經濟的自發演化特征。不同于學界和產業界中所常建言的做大做強、扶持龍頭企業的做法,當地的經濟活力來自于中小企業,而當地現時的支柱產業最初也不過是當地不起眼的小產業。
2000年的調查顯示,當地24,399家企業中沒有一家是國有企業,就連630家集體企業中真正的集體性質數量也是極其微小。龍港的經濟結構中,個體、私營企業是主體,并不像中國大陸其它城市一樣有“單位”這類可以依托的組織,而是形成了企業家協會等自治為主的組織。溫州市政府在龍港城鎮化早期時遭受到政治和經濟雙重壓力,但采取了無為而治的態度。傳統計劃經濟情況下,城市建設和市民福利由政府承擔費用,農民進城意味著政府財政支出擴大,故而政府往往會限制農民進城。但溫州市卻將政府主導的城市化轉變為市場主導的城市化,促進了其早期城鎮化的發展。
1994年前夕,龍港鎮退休政府人員組織成立了龍港建市促進會,陳定模等人透過民主選舉成為該會的骨干成員,該會還從龍港當地的企業和村委會籌資30余萬元組織進行張貼標語、集體上訪等活動,后受到溫州市政府干預而自動解散。
龍港鎮的企業家協會成立于1996年,到2003年有會員單位122家,為維護企業利益和地方利益上起到積極的作用。如2000年,浙江富康包裝印刷的一名員工在運送樣品途中被舥艚工商所扣留,工商所要求員工出示委托書,員工要求對方出示檢查證,員工被打后,企業家協會迅速會同當地人大代表蒼南中心組前往舥艚工商所展開調查,企業家協會會長、溫州市人大代表方崇鈿則前往蒼南縣城以經商環境為由對縣委縣政府施壓,最后舥艚工商所有關責任人被拘留和行政處分。此外,企業家協會也在高速公路口選址等方面為龍港政府向上級人大等機構進行游說,亦協調龍港和鰲江之間的關系以避免重復建設,還協調企業和民眾、企業和企業之間的關系。當地的印刷行業協會最初為政府成立,后亦移交給企業進行管理。
2020年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時,龍港市有常住人口464,696人,比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增長17.35%,總人口性別比為113.18;人口年齡中14歲以下占18.29%,15~59歲占67.54%,60歲以上占14.17%;54.836%的人口具有大學以上學歷;城鎮人口占96.89%,比第六次人口普查提高35.92%。
龍港轄區面積由最初的7.2平方公里增加到183.99平方公里,人口由最初的8000余人增長到2018年的37.87萬人。
龍港所處的江南平原擁有諸多方言 主要有甌語龍港話、蠻話、金鄉話、閩南話、畬話。據浙江方言庫記載,沿江和龍江大部分地區及鎮中心使用甌語龍港話,海城、白沙及龍江部分地區則使用蠻話。龍港話與周邊甌語可以互通,但在聲母和聲調上有一定差別,在詞匯上大同小異,從語腔上是平陽話的一種,比溫州市區腔調更硬一些。在蠻話的使用上,分為南向腔和北向腔,南向腔指與浙南閩語接連的錢庫、金鄉一帶的蠻話,北向則指與溫州話相連的龍港、宜山一帶的蠻話,錢庫的蠻話處于兩腔之間,蠻話使用者一般以錢庫的蠻話作為正統。另有池浦半河章村的畬族,但現在講甌語,而已經不通曉畬話;鄰近的金鄉還有操金鄉話者。
龍港建鎮后,透過政府投資和社會力量,龍港教育事業獲得發展,設有學前、小學、初中、高中、職業及特殊教育。建鎮初期,龍港打破國家包辦教育的舊有思路,提出集資辦學,于1985年向全鎮人民請求捐款,當年即收到175萬元捐款,至1999年收獲捐款超過一億元。臺胞陳細鎖一人即捐助550萬元人民幣用以建設龍港高中,方巖村則在七年時間里向龍港一小捐助將近120萬元。龍港第一小學、龍港第二小學、龍港第三小學、龍港第四小學及龍港第一中學、龍港第二中學、龍港第三中學等學校成立的家長委員會亦集資為學校蓋起大樓等設施。
龍港鎮的學前教育自1980年因建城而興起,建有康樂幼兒園、舒樂幼兒園、第三幼兒園、第四幼兒園、園林幼兒園等數十所幼兒園,曾因以民辦為主而受到詬病,至2019年方才有公辦幼兒園。2001年時,龍港已經有15所輔導小學和23所完全小學,包括龍港第一小學、龍港第二小學等輔導小學及湖前小學、鳳江小學等完全小學,已有初中十一所,高中四所,其中包括龍港第一中學、龍港第二中學在內的公辦初中及龍港高級中學、龍港第二高級中學在內的公辦高中,也包括巨人中學、江南高中在內的民辦初中及潛龍中學等民辦高中。另外還設立有龍港聾啞學校等特殊教育學校,及龍港職業技術學校等職業教育學校。
龍港有信仰新教、天主教、佛教、道教者,教堂、寺廟林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因政治運動起伏,各個宗教的發展有所興衰。建國之初,宣揚唯物主義及破除迷信,抑制了各個宗教的發展。文革期間,宗教信仰受到沖擊和禁止。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后,重申宗教自由,宗教活動恢復,宗教場所被歸還,后不少受到重建。截至2003年,有道觀4所,寺(庵、社)43所,耶穌堂25所,天主堂6所。
佛教寺廟的歷史最早可追溯到涌泉寺建立時的唐咸通年間,另有龍慧寺、妙法寺、龍華寺等四十余所寺廟。道教興建道觀的歷史追溯到清華道觀興建之宋端平年間,另有金龍道觀、普天道觀、三清道觀等道觀。天主教堂的歷史最早可追溯到河底高村的河底高天主堂始建之1927年,另有林陳村的林陳天主堂、徐家莊村曹家的曹家天主堂、湖前西橋的湖前天主堂、周家車村的周家車天主堂、黃中村的黃中天主堂等。新教設立教堂的歷史可追溯到江濱路安息日會始建之1900年,另有主恩堂、主恩堂分堂、天恩堂、方巖堂、主愛堂、下埠教堂、新美洲教堂等25所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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