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和文明程度的提高,殘疾人作為社會的一個重要群體,其就業問題日益受到廣泛關注。為了促進殘疾人就業,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我國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其中就包括要求用人單位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那么,用人單位為什么要繳納這一保障金呢?舉個例子,假如公司有一位殘疾人,他每月的工資為5000元,那企業的所得稅應納稅額可以在按照該員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也就是每月扣除1萬元。
以下四個條件就必不可少:
1,企業必須與殘疾人員工簽訂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
2,要按月足額給殘疾人員工繳納五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以白象方便面的員工為例,雇傭的所有殘疾人員工都與正常員工同工同酬的,所以,不能因為員工是殘疾人就不為其正常繳納五險!
3,殘疾人員工的工資要通過銀行來進行發放。
4,要具備殘疾人上崗的基本設施或環境。也就是說公司要有殘疾人的就業崗位,比如有殘疾人也能操作的機械設備,或者他們也能勝任的互聯網矩陣宣傳工作,否則的話企業就可能涉嫌造假。
但是再好的政策也需要企業主動去申請,因此強盛企服多年以來,一直致力于為各大中小企業提供政策解讀、資格評估、申請辦理等專業服務,確保更多企業能夠精準、高效地享受國家政策紅利。我們的服務團隊將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提供定制化的解決方案。如今越來越多企業,通過我們的服務成功申請了退稅和補貼,每年至少能為企業節省支出高達數十萬元至數千萬元不等。在競爭激烈的商業環境中,每一分錢的節省都可能意味著市場的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