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入和現金流出包括的各項目的內容和填列方法如下:
1."借款所得到的現金"項目
本項目反映企業舉借各種短期借款、長期借款而收到的現金。本項目可根據"短期借款"、"長期借款"、"銀行存款"等賬戶的記錄分析填列。
2."吸收投資所支付的現金"項目
本項目反映企業收到投資者投入的現金,包括以發行股票、債券等方式籌集資金實際收到的款項凈額(即發行收入減去支付的傭金等發行費用后的凈額)。本項目可根據"實收資本(或股本)"、"應付債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賬戶的記錄分析填列。
3."收到的其它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
該項目反映企業除上述各項以外,收到的其它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流入。本項目應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有關賬戶的記錄分析填列。
4."償還債務所支付的現金"項目
本項目反映企業以現金償還債務的本金,包括償還金融機構的借款本金、償還到期的債券本金等。本項目可根據"短期借款"、"長期借款"、"應付債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賬戶的記錄分析填列。
5."支付的其它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
本項目反映除了上述各項目以外,支付的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流出。例如發行股票債券所支付的審計、咨詢等費用。該項目可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有關賬戶的記錄分析填列。
6."分配股利、利潤或償還利息所支付的現金"項目
本項目反映企業實際支付的現金股利、支付給投資人的利潤或用現金支付的借款利息、債券利息等。本項目可根據"應付股利(或應付利潤)"、"財務費用"、"長期借款"、"應付債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賬戶的記錄分析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