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項特賦基金計劃一經立法程序核準,會計應按資本予算計劃反映特賦征收和行政分攤的余額,以做備忘記錄。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特賦款——本年度
應收特賦款——遞延
應收普通基金款
貸:基金余額
(二)特賦債券的發行
由于特賦基金工程所需資金數額龐大,而特賦的征收又一般在工程完結后開始,并延續多年,所以,通常以發行特賦債券籌集所需資金。按面值發行債券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現金
貸:應付債券溢價
發行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現金
貸:應付債券
債券溢價
折價發行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現金債券折價
貸:應付債券
(三)程費用支出
在一般改良性工程或其他工程開始后,會發生材料訂購,工程承包等各種費用支出,會計上應作相應處理。由于工程跨不同年度,一般采用權責發生制對定貨或契約費用按支出保留數入帳。
訂購材料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支出保留數
貸:支出保留準備數
收到訂購材料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經費支出
貸:應付憑單
借:支出保留準備數
貸:支出保留數
與承包商簽訂承攬工程合同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支出保留數
貸:支出保留準備數
收到承包商部分完工帳單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經費支出
貸:應付承攬式程價款
借:支出保留準備數
貸:支出保留數
(四)特賦和利息的征收
前已述及,應收特賦款項分本年度和遞延兩部分,當收到本年度應收特賦款和收到政府交來的分成款項時,會計上應作相應處理,另外,因工程受益者分期交納特賦應負擔的利息費用也應作相應處理;。收到本年度應收特賦和政府交來款項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現金
貸:應收特賦款——本年度
應收普通基金款
計算出特賦交納者應負擔的債券利息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應收利息
貸:利息收入
收到應收利息時的會計分錄為:借:現金貸:應收利息
(五)特賦債券的還本付息
特賦債券應計算利息費用;同時,如有溢價或折價數額應進行攤銷;在還本和付息時應作沖減應付債券和應付利息的處理。
按面值發行的利息費用分錄為:
借:利息費用
貸:應付利息
按溢價發行的利息費用和溢價的攤銷分錄為:
借:債券溢價
貸:利息費用
應付利息
按折價發行的利息費用和折價的攤銷分錄為:
借:利息費用
貸:債券折價
應付利息
債券還本付息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債券
應付利息
貸:現金(或應付憑單)
(六)年終和工程完工的結帳年度終了,應當結清利息收入,利息費用時經費支出等帳戶;工程完工后也應進行有關帳務處理。年終結清利息收入和利息費用帳戶,分兩種情況,即利息收入超過利息費用和利息費用超過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超過利息費用和會計分錄為:
借:利息收入
貸:利息費用
基金余額
利息費用超過利息收入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利息收入
基金余額
貸:利息費用年
終結清經費支出和支出保留數的會計分錄為:
借:基金余額
貸:經費支出
支出保留數
另外,如需決定已完工程金額時,可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在建工程(已支出金額)
貸:長期性資產投資——特賦
當工程全部驗收完工后,可按完工資產的類別,轉于長期資產類有關項目下,會計分錄為;
借:長期資產——XX類
貸:在建工程(往年度支出)
長期性投資——特賦(完工年度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