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業gp和lp分別是什么意思?
GP即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LP即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 )。.
一、什么是GP和LP?各代表什么意思?
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應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標準承擔債務責任。. 普通合伙人對基金事務擁有全面的管理和控制權,并有權代表合伙基金簽署法律文件,根據規定,普通合伙人投資該基金總資本的1%左右,即可享有該基金投資收益20%左右的分成。. 當然,分成基數通常是扣除本金和利息成本后的余額,有時還會扣除基準收益,并按基金全部投資項目的組合計算收益。. 有限合伙人可以以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其他財產權作為出資額,但是不能以勞務出資。.
二、被激勵員工雖然不能得到控制權,但可以正常地獲得收益和退出,方式一般有以下 4 種:
分享企業利潤:按照出資額享有上面所提到的以有限合伙企業為主體的股權轉讓收益。
轉讓財產份額:按照協議約定將屬于自己的財產份額轉讓他人;如果有員工(LP)退出平臺,他的份額可以暫由 GP 代持(一般由GP回購),然后再轉讓給新的激勵對象。
退出結算:根據合伙協議約定條件退伙,并獲得自身財產。
散伙清算:有限合伙企業解散,個人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獲得清算后的財產。
三、合伙人是指投資組成合伙企業,參與合伙經營的組織和個人,是合伙企業的主體。
合伙企業中首先具備的是合伙人。合伙人在法學中是一個比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資產進行合伙投資,參與合伙經營,依協議享受權利,承擔義務,并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或有限)責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合伙人應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