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是什么意思?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核算企業本年度發生的調整以前年度的事項,包括企業在年度資產負債表至財務報告批準報出口之間發生的需要調整的報告年度損益事項,以及本年度發生的以前年度重大會計差錯。在新會計制度中,該科目屬于損益類科目。
新會計制度規定:企業調整增加(或減少)以前年度利潤或調整減少(或增加)以前年度虧損,借(或貸戶已有關科目,貸(或借)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企業由于調整增加(或減少)以前年度利潤(或虧損)而相應增加(或減少)的所得稅,借(或貸)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貸(或借)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科目;調整后,同時將“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的余額轉入‘例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結轉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無余額;在利潤表中,取消了“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項目。
由此可見,“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影響的是期初末分配利潤,不影響本期的損益,也不在利潤表中反映。該科目不應再屬于損益類科目。實際上它調整的是“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從性質上應屬于所有者權益科目。
此外筆者認為,“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可以不設置,如果企業涉及到調整以前年度損益的增減及由此帶來以前年度所得稅的增減,可以直接記入到“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