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人數限制
一、正文回答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達到法定的人數,應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發起人。規定發起人的最低限額,是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國際慣例。如果發起人的最低限額沒有規定,發起人太少難以履行發起人的義務,防止少數發起人損害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對發起人的最高限額則無規定的必要。
二、分析
有限公司又可以稱為有限責任公司,它一般是根據公司法以及有關法律所規定的條件進行設立的,股東是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相應的責任,并且按照股份比例享受對應的收益,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有限公司目前是我國企業實行公司制里面最重要的一種組織形式,它一般是依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相關的規定進行登記注冊的,有限公司的主要優勢是設立程序相對簡單,且不需要發布公告,也無需發布賬目,尤其針對公司的相關的資產負債表一般不需要進行公開,公司內部機構設置也相對比較靈活。
三、設立股份有限公司要滿足什么條件?
1、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2、發起人認繳和社會公開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的最低限額;
3、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4、發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經創立大會通過;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由股東大會、董事會、經理、監事會組成;
6、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