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哪些
一、正面回答
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且未形成無形資產記入當期損益的。是指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二、分析
按照稅法規定在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的實際發生額基礎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數額的一種稅收優惠政策。例如,稅法規定研發費用可實行150%加計扣除政策,如果企業當年開發新產品研發費用實際支出為100元,就可按150元(100×150%)在稅前進行扣除,以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三、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為貫徹落實國家關于科技創新政策扎實落實的要求,深入貫徹全省改進工作作風為民辦實事為企優環境大會精神,切實做到一改、兩為、五做到,推深做實“為科技創新作貢獻、為科技人員辦實事”服務活動,切實推進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落實,做好政策宣傳解讀輔導工作,幫助企業“懂政策、會申報”,引導企業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提升我省科技創新整體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