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開股東會的條件
一、正面回答
1、董事總人數不足本法所規定的人數或者公司章程所定的人數的三分之二時;
2、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
3、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請求時;
4、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5、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6、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分析
股東大會,是指由全體股東組成的,決定公司經營管理的重大事項的機構。股東大會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其它機構都由它產生并對它負責。股東大會職權與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職權相同。
三、召開股東會的流程
1、召集;
2、時間地點;
3、臨時提案;
4、表決與通過。